2月14日,記者通過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官網(wǎng)獲悉。該廳日前發(fā)了《關于將滕州市大山礦區(qū)建筑石料用灰?guī)r礦等7家礦山移出省綠色礦山名錄的公告》。
公告稱,按照《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國家級綠色礦山名錄移出管理工作要求〉的函》(自然資辦函〔2025〕68號)等文件精神,經(jīng)有關市核實、征求省直有關單位意見和廳長辦公會研究通過,決定取消滕州市大山礦區(qū)建筑石料用灰?guī)r礦等7家礦山省級綠色礦山稱號,移出省綠色礦山名錄。
附件:移出省級綠色礦山名錄礦山名單
來源:大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