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單位甲級資質審批公告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29號)、《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0號)、《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jiān)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1號)和《國土資源部關于修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5部規(guī)章的決定》(國土資源部令第62號)的規(guī)定,經審查,現將獲準延續(xù)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甲級資質單位予以公告(資質單位名單見附件)。
請獲準延續(xù)的資質單位從即日起至2018年3月23日,到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領取新資質證書。請領取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單位介紹信(委托書)、大廳材料接收單及原資質證書。
聯系單位及電話:
地質環(huán)境司 010-66558311
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 010-66558739
2018年2月23日
附件 :